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行動計畫(2012—2015年)》的通知(深發〔2012〕13號)
16 Nov : 06:06  by Administrator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行動計畫(2012—2015年)》的通知(深發〔2012〕13號),建立深港跨境職業資格准入和互認機制為其中一個主要任務。

政府會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推進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在前海範圍內直接為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在前海試行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擔任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引進香港及國際資質認證和考試機構,鼓勵國內人才取得國際專業資質。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分類推進具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才在前海直接提供專業服務,逐步推進深港跨境專業資格互認。(主辦單位:市財政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

http://www.sz.gov.cn/zfgb/2012_1/gb816/201212/t20121217_2087252.htm


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行動計畫(2012—2015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0〕86號)和《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開放有關政策的批復》(國函〔2012〕58號)精神,加快推進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結合前海開發建設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充分認識建設前海深港人才特區的重要意義

建設前海深港人才特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前海加快開發開放的重大舉措,是優化全國、全省人才工作格局的重要實踐。充分發揮前海深港合作的特殊優勢,聚焦前海發展的特殊定位,探索實行先行先試的特殊政策,營造有利於現代服務業國際人才集聚的特殊環境,加快把前海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彰顯中國特色的國際化人才特區,對於加快推進深港合作,實現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戰略目標,加快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全市上下要牢牢把握重大政策機遇,進一步振奮精神,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真抓實幹,突出前海在我國人才國際化發展中的先鋒作用、先導地位、先發優勢,努力實現以人才的大發展推進事業的大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理念,按照前海開發建設和產業佈局的總體需求,遵循以產業推動政策、以政策引導企業、以企業集聚人才的思路,大力推進深港人才合作和交流,加快人才國際化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引進和培養一批現代服務業國際化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實現人才集聚發展與產業集聚發展高度匹配、融合促進,為加快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和全市產業轉型升級,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提供人才支援和保障。
  
(二)工作目標。在前海推動形成現代服務業產業集聚發展的基礎上,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在人才政策和體制機制創新上取得實質性突破,在人才集聚效應和發展環境上顯現比較優勢,初步建設成為國際人才高度聚集、人才載體高度發達、人才組織高度活躍的現代服務業人才高地。到2015年底,各類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超過5萬人,人才貢獻率居於亞太地區領先水準。具體工作目標如下:

1.2012—2013年,優先佈局引進一批現代服務業重大產業專案,構建人才發展有效載體;積極開展深港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前海深港人才工作聯盟;研究制定人才法規政策指引,細化落實國家支持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的各項先行先試政策。

2.2014年,一批重大產業平臺、重點產業項目、重點企業載體基本建成;一批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在前海集聚發展;深港人才交流合作形成常態化機制;促進人才國際化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人才工作模式與國際融合接軌。

3.2015年,全面構建一批現代服務業人才集聚發展的平臺載體;人才發展的政策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開放和完善;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在人才引進、培育、交流、服務中的主導作用日益凸顯;初步建成深港兩地人才發展高度融合、體制機制全面創新、產業發展快速集約、人才環境接軌國際的國家級人才特區。

三、主要任務
  
(一)創新深港人才合作模式,努力打造前海跨境跨區域國際人才合作示範區。

1.建立前海深港跨境人才合作機制。依託“前海合作發展論壇”設立“前海深港人才論壇”,共同搭建開放式、國際性的人才合作平臺。鼓勵前海企業與香港高校、科研機構等簽署合作協定,制定人才合作計畫,廣泛開展深港跨境人才合作。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港創新圈”合作協定》為基礎,以前海為基地,構建深港人才工作聯盟,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社會仲介組織等人才服務業主體作用,建立官方指導、機構運作、民間聯絡的協調運營機制,推動深港人才互動合作。(主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民政局、市外辦)

2.建立前海深港跨境人才交流機制。在前海探索以構建專業化國際人才市場為突破口,逐步建立深港現代服務業人才共同市場,推動形成開放度高、競爭力強的國際人才資源配置中心。建立深港法定機構工作人員雙向交流、任職、培訓制度。鼓勵深港相關科研機構積極開展科技管理人員及研究人員互派學習活動。支援國內企業、社會組織、高校和科研機構,在前海舉辦國際交流活動,與香港和其他國(境)外同行廣泛開展同業交流。(主辦單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外辦)

3.建立深港跨境高端人才培養機制。支援在前海的企業通過專案合作、聯合攻關、掛職鍛煉、定向培養等方式,與香港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培養人才。鼓勵在前海的企業獨立設置或與香港企業、有關行業協會聯合創辦行業人才培訓機構或特色學院。會同香港有關機構引進國際品牌人才培訓機構,支持香港高校和國際教育培訓機構在前海合作辦學,推動境內外人才聯合培養,力爭將前海打造成為國內現代服務業高層次人才的培訓基地和搖籃。(主辦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外辦)

4.建立深港跨境職業資格准入和互認機制。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推進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在前海範圍內直接為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在前海試行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擔任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引進香港及國際資質認證和考試機構,鼓勵國內人才取得國際專業資質。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分類推進具有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才在前海直接提供專業服務,逐步推進深港跨境專業資格互認。(主辦單位:市財政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

(二)加快建設人才創新創業發展載體和平臺,努力打造現代服務業高層次國際人才集聚區。

5.搭建前海高端金融業人才聚集發展平臺。大力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設立國際性或全國性管理總部、業務運營總部,三年累計50家以上,打造國際金融機構總部基地。利用國家支持設立各類有利於增強市場功能的創新型金融機構的重大機遇,探索推動新型要素交易平臺建設,支援發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交易所集群,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備、輻射力強的高端要素市場體系。(主辦單位:市金融辦、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深圳銀監局)

6.搭建前海高端現代物流業人才聚集發展平臺。打造區域生產組織中樞和國際供應鏈管理中心,積極發展港口航運配套服務。依託前海灣保稅港區的規範運作,打造政策靈活、規劃合理、功能完善的保稅物流平臺,集聚至少30家有一定影響的物流企業,推動現代物流、航運服務、供應鏈管理等現代服務業發展。(主辦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口岸辦、深圳海關)

7.搭建前海高端資訊服務業人才聚集發展平臺。加快軟體產業集聚發展,推動在前海建設資訊服務產業示範基地,形成具有重要影響力的軟體和資訊服務業園區。推動移動雲服務示範基地建設,集聚至少15家有一定規模的資訊服務機構,探索建立技術進步、市場培育、產業鏈協同、標準規範制定、商業模式創新的資訊服務產業發展新模式。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推進國際商務交易應用服務平臺建設。加強與國際大型電子商務平臺的對接,推動建設前海國際電子商務中心。(主辦單位:市經貿資訊委、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

8.搭建前海高端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業人才聚集發展平臺。大力發展高技術服務,構建技術轉移平臺和創業投資平臺,促進深港跨境技術轉移和創新成果轉化。推進文化創意產業平臺建設,引進國際知名的智庫、文化科技、新聞資訊、創意設計、工業設計、數位出版等機構,集聚一批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高水準文化創意人才和管理服務人才。繼續擴大對包括香港在內的境外專業服務業的開放,建設國際知名的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業中心。至2015年底,集聚至少30家行業領先機構,形成文化、科技服務及專業服務業人才發展的有效載體。(主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委、市文體旅遊局、市司法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9.搭建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平臺。依託中央“千人計畫”、廣東省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畫”,圍繞前海的金融、現代物流、資訊服務、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四大產業領域的發展需求,研究制定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辦法以及標準;與有關國際組織和行業協會加強合作,研究構建前海四大產業領域國際人才評價體系。充分利用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大會等國際性、國家級招才引智平臺和深圳駐海外人才聯絡機構以及有關外事資源,全方位、寬領域、多管道引進國際優秀人才到前海創新創業。依託國際獵頭機構,發揮智庫效應,延攬國際現代服務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搭建政府、社會、市場三方良性互動的國際人才引進平臺。2015年底,為前海引進和集聚中央“千人計畫”、廣東省領軍人才30名左右。(主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外辦)

10.搭建前海人才發展的投融資服務平臺。以深圳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引導基金子基金為引導,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和產業投資基金在前海投資人才和產業項目。設立前海股權投資母基金,支持包括香港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前海創新發展。培育和發展各類風險投資機構、信用擔保機構、創業服務機構,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利用社會資金設立前海人才發展基金或者風險投資基金,為企業發展和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支撐。(主辦單位: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財政委、市市場監管局)

(三)推進實施前海人才特殊支持政策,努力打造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區。

11.落實優化人才發展的財稅和股權激勵政策。在國家稅制改革框架下,在前海探索現代服務業稅收體制改革。根據國家批准的前海產業准入目錄及優惠目錄,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規劃產業發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暫由市政府按照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補貼,補貼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加強支持人才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適時爭取有關政策。支援前海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開展股權激勵、分紅權獎勵、技術入股等中長期激勵試點,建立完善充分體現人才價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勵機制。(主辦單位:市財政委、市國資委、市地稅局、深圳國稅局,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前海管理局)

12.大力推動前海人才法治先行區建設。組建前海法庭,吸收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前海法庭人民陪審員。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在前海探索完善深港兩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支持香港仲裁機構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搆,適度提高深圳國際仲裁院香港籍仲裁員的選聘比例。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前海企業和個人誠信系統,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和法治環境。在全國人大授予的經濟特區立法權限範圍內,積極借鑒香港民商事法,構建與國際接軌、符合現代服務業發展需要的前海民商事立法體系。(主辦單位: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法制辦、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國際仲裁院,協辦單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民檢察院)

13.完善人才綜合服務各項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為外國籍人才、港澳臺人才、海外華僑和留學歸國人才在前海的出境通關、居住就業等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支援和引進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前海設立獨資國際學校,其招生範圍可擴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的子女;支援和引進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前海設立獨資醫院。推進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將前海地鐵上蓋物業整體升級為前海人才公寓,在前海都市綜合體配備一定比例的高端公寓和商務公寓。建立前海人才服務中心,積極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務體系,為人才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主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創新委、市經貿資訊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設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深圳海關、深圳邊檢總站、南山區、寶安區)

(四)營造國際人才宜居宜業環境,努力打造開放包容的國際人才社區。

14.加快建立完善前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體系。按照前海綜合規劃,建設符合國際標準、擁有比較優勢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使前海成為吸引國際人才的事業和生活中心。優先保障前海產業發展用地,積極在前海周邊地區建設商務和生活配套設施。支持以國際人才為主體的社團組織發展,簡化登記手續,減少政策限制。引進和發展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充分發揮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在資訊服務、人才交流、信用服務、評價服務等人才工作中的服務職能。引進和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公共管理與服務人才,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職業化發展。(主辦單位:市規劃國土委、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人居環境委、市文體旅遊局、南山區)

15.積極培育國際化人文環境。樹立環境佈局理念,引進適合境外人士尤其是香港人士居住習慣的生活休閒配套設施,在前海打造具有國際多元文化氛圍的人居環境。尊重不同國家、地區、民族、種族各類人才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習俗,逐步建立多語種的工作和生活語言環境,將前海建設成為開放包容、多元和諧、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才社區。(主辦單位:市人居環境委、市文體旅遊局、市前海管理局,協辦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外辦)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指導下,建立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負責協調解決和落實人才特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人才特區建設的日常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強化責任分工。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要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共同推進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市前海管理局作為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的實施主體,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先行先試,把工作推進方案和推進機制做細、做實,扎實推進。要建立健全工作督辦落實機制,確保人才特區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營造幹事創業氛圍。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各部門要把前海深港人才特區建設與加快前海現代服務業體系建設、加快前海總體規劃實施緊密結合起來,圍繞重點任務,加強密切配合和工作協作,形成團結一致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媒體、駐外機構以及海外駐華機構等各種有效資源和平臺,向海內外廣泛宣傳深圳、宣傳前海、宣傳人才,營造優質的人才創新創業氛圍。

http://www.sz.gov.cn/zfgb/2012_1/gb816/201212/t20121217_20872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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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ublished: Thu, 28 Mar 2024 07:25:16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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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ublished: Thu, 28 Mar 2024 19:23:5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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